[快讯]雅克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2023-05-17 18:10:41 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2023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759,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变动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17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759,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前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5月17日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股票代码00240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475.92761
合 计475.9276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379.647651,903.7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79.647651,903.72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根据公司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产业基金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759,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 截止2023年5月17日,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其前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产业基金集中竞价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7日62.39—70.774,759,276.001.00
合计4,759,276.001.00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6月15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1月17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4,759,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产业基金合计23,796,476.005.0019,037,200.004.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796,476.005.0019,037,200.004.00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变动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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