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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民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九附二铂金时代旧城改造安置房烂尾”的投诉,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11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称,系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临时过渡费停发,对于合同违约行为,建议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解决。
有网民4月1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四川省省长黄强留言,投诉攀枝花市东区九附二铂金时代旧城改造安置房烂尾问题。
该网民称,2014年为了响应政府旧城改造号召,东区九附属二100户左右居民同意拆旧房,并以原地建电梯公寓的方式安置,承诺2017年交房,房屋未交付之前每月1000元过渡费, 如果到期仍然没有交房则补助1500元过渡费。
这位网民称,现在离房屋拆迁已经过去7年多,离安置房交付时间已经过去6年多,目前安置房已经处于交付状态,请问:“1.拖欠拆迁户的过渡费如何解决?2.请问拆迁房的后续手续(不动产权证)何时办理,有没有保障?3.项目是否验收合格是否达到国家规定交付标准?”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11日回复称,开发企业与回迁住户于2012年5月开始签订《旧城改造合作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发放临时过渡费,后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临时过渡费停发,“因《旧城改造合作补偿安置协议》已约定开发企业与回迁住户双方合同责任及义务,对于合同违约行为,建议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解决。”
该回复称,铂金时代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全程经市质安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下一步,待项目全部工程量完成后,将立即开展项目综合验收,“之后,我局将积极协助开发企业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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