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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区人社局和区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发挥江都构建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将调解工作阵地前移,联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成功调解一批劳动争议案件,让30名员工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
今年7月份,在扬州市江都区某公司工作的谢某等职工向江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他们工作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拖欠了他们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法律援助中心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引导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向江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江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职工申请后调查发现,谢某等职工分别在A、B两公司就职,而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023年6月,两家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拖欠了工人工资和加班费等,导致谢某等人纷纷选择离职,并就公司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为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作用,江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迅速向江都法院通报情况,协调通过便捷方式快速化解矛盾。江都法院第一时间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指派法官联合公益律师及劳动仲裁员,多次组织企业和职工代表进行对话协商,全力调和双方矛盾。
经过反复做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谢某等员工对公司当前经营困难的现状表示理解,同意就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让步。而A、B公司的负责人对拖欠员工工资表达了歉意,表示将全力筹集资金发放给员工。在“调裁审”机制引领下,劳资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就支付相关款项时间作了约定,一起群体性事件得到化解。
谢某等30名员工没想到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也有了着落,都夸赞“调裁审”机制让他们少跑了腿,少费了周折。江都区法院和人社、司法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进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顺畅运转,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服务与保障。
(江苏工人报 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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